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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秘、档案、调研、接待、信访、保卫、机要、保密、计财、统计、人事、劳资工作:会同有关科室拟订新闻出版行业总体发展规划;搜集、整理、研究、传播新闻出版信息,建立我市新闻出版数据库,组织行业宣传报道。 二、图书报刊发行管理科 承担全市报纸、期刊的监督管理。承办新办报纸、期刊的审核申报;承办全市报纸开版、刊期和期刊开本、刊期等项目变更的报批;承办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批和管理;组织对报纸、期刊的审读,依法查处违禁报刊;受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委托,核发、管理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负责外地新闻单位驻柳记者站的登记备案;负责拟订本市出版物市场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指导管理全市图书发行工作;承担书刊二级批发单位的报批,负责书报刊零售、出租、投递经营的申办的审批以及许可证的年检;承办地方或专业性的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的报批;负责图书市场的售前送审,对非法出版物进行认定;依法查处非法出版活动,查处非法书报刊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负责对书报刊经营者进行岗前培训及法律法规教育。 三、印刷业管理科 承担全市印刷业的监督管理。拟定相应的地方性其他印刷品印刷管理措施,并监督执行;受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委托,办理本市出版和出版物印刷(含专项)企业和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以及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资格认证后的报批和年检工作;承办名片印刷的资格认证、审批和年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印刷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协同有关部门和科室查处非法印刷大案要案。 四、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管理科 承担全市音像制品出版、复制及全市电子出版物出版制作、复制、发行的管理工作,承办新建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单位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市电子出版物市场的管理;按管理权限,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发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内部性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的初审和管理;负责对全市非法经营性制品和电子媒体非卖品制作、复制工作进行管理。 五、政策法规科 承办机关重要文件起草工作;宣传、普及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法律知识;负责执法监督;承办相关的行政复议和其他法制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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